http://qinghai.hteacher.net 2020-06-08 12:05 青海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等政策规定,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665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及自主招聘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8时。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5日24时。网上调剂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6月16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6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学科素养》(《学科素养》考试内容参考相应科目笔试考纲)。三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40%,《学科素养》占2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岗位数量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小于1:3的,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划定情形及分值可由各市州或省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4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学科素养》×20%)÷1.5+政策加分
(二)报考藏语文、英语教师岗位《学科素养》科目须分别使用藏文、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有民族语言文字教学需求的岗位,由各市州结合实际在面试前或面试中进行双语教学能力测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人社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属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素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1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部分市州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二)海东市
1.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海东市定向岗位招聘范围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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