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4-01-18 18:00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或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以及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说课、案例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简章附件1。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面试科目主考官评分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及按规定需递补招聘人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学校指定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校劳动合同人员的有关规定,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按规定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内。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劳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023-6858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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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
附件1: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5:2024第一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工作人员笔试科目考试范围.doc
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7:2024年第一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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