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4-02-29 17:01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08:30-11: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瑶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瑶海区雨山路与慈湖路交口西南角,9楼902室,联系电话:0551-64496082)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后续各环节信息将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实施。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瑶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有关事宜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瑶海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96082;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附件: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fyaohai.gov.cn/zwdt/tzgg/11362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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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合肥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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